收藏 厦门出台新政促进企业融资
- 发布时间:02-13 08:42
所谓限制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就是在土地出让时限定了相关条件,不允许受让方对土地进行抵押和出让,但已建成并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可以抵押。目前,这类土地主要集中在我市的8个营运中心。
如果按照原有政策,泉舜集团就不能利用其位于湖里高新技术园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不过,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为了盘活土地资产,促进企业融资,我市近期出台新政,允许在国土房产部门的监督下,限制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可以进行抵押。从中受益的吴泉水更加有信心应对这场金融危机。
不过,抵押时,抵押人必须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权证;同时,用地单位、银行与国土房产部门签订三方合同,对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价值加以限价和抵押物处置等进行约束。在此前提下,国土房产部门可直接给予审批。
相关负责人说,签订三方合同,由政府对抵押价值进行限价和监督是政策的重要内容,这么做既可以帮助企业尽快融资,又能防止限制性出让土地通过融资被拍卖处置发生转让。
具体来说,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评估价值不超过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价款;在建工程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评估价值=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价款+在建工程建安造价;房地产(已建成并办理产权证)抵押的,房地产抵押评估价值=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价款+房屋建安造价。
同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处置,政府具有优先购买权,购买价格不高于抵押时的评估价值,并结合剩余年限折算。若政府确定不予购买,处置前应先报国土房产部门核算,并按处置时土地市场价补足地价。
目前,全市已有约20家企业签订了限制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三方合同,一些企业已拿到银行贷款,刚刚出台的新政就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