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闽提高社保待遇 结合实际减轻企业负担
- 发布时间:11-24 08:47
  福建省将强化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并结合实际减轻企业负担。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服务扩大内需、做好劳动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已经正式下发全省有关部门。
  通知规定,我省将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抓紧测算待遇调整方案,以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征地报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将抓紧制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落实年金优惠政策。
  引人关注的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明确要求,各地必须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期净结余率(扣除因单位关闭、破产、改制等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后的结余率)较高的统筹区,要进行认真研究测算,年内要制定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提高封顶线或调整自付比例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保障水平。各地应当充分运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及时调整本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费。
  在重点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控方面,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用工管理、劳动关系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掌握关闭停产、经济性裁员企业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加强对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的指导,并加大对大规模裁员的监控,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