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福建政府机构将与中介分离 保证公正
- 发布时间:11-02 10:32
  省政府办公厅现已正式出台《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政府机关不得再以机关工会名义入股等任何形式从中介组织谋取经济利益。此举将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等相关的中介机构能够更加独立、公正地执业。
据悉,政府机构与中介组织分开的范围主要包括: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房地产价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评估机构;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机构;测绘、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机构;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婚姻、教育等介绍机构;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交易经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拍卖、因私出入境、经纪、证券、保险、期货、货运、报关等代理机构。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四个行业的分开工作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他行业于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省政府要求,分开后的政府机构与中介组织必须做到“三个不挂”:即机构、干部和人员不挂靠。中介组织不再是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所属机构,与原挂靠单位不应再有隶属关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在中介组织兼职,也不能担任其业务顾问,其在编人员要变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转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可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中介组织不能以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不得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或干预市场中介组织执业。
据悉,分开之后,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与中介组织将进行资产划分,明晰产权归属,政府机构不得占有、平调、借用中介组织的资产,不再是其投资者,不再享有所有者权益,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受管理费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办公场所,不再提供或租借给中介组织作为执业场所,已租用或借用的,年底前必须搬离。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分开后,不得冠有原挂靠单位的名称字样或带有挂靠单位的痕迹。<!--/home/apache/www/focus/xmhouse/newscenter/disp_content.php*http://xm.focus.cn/newscenter/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