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千亿减税方案将惠及厦门制造业企业
- 发布时间:10-24 10:12
昨日有媒体披露“财政部千亿规模减税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厦门税制专家称这意味“资本品将免征增值税”。由于我市支柱产业均属于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专家认为若传闻兑现,这将利于整个厦门的产业结构提升。
利好频传,国家刚刚调高3000多种产品出口退税率,昨日信息时报又披露“财政部千亿规模减税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对厦门数万家企业来说,如果前者像是一场“局部地区的毛毛雨”,那么后者则是一场“久旱后普降的一场淋漓甘霖”。
为什么这么说呢?报道称: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财政部9月初提交的千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减税规模保底为1500亿元,有望达到2000亿元,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而事实上,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内已经有不少消息灵通人士在其博客或公开论坛上预告了这条消息。
依据此前财政部提交的方案,此次增值税转型将采取不分行业、不分地区的全面实施、推广,将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可以在当期销项税中扣除。记者昨日采访发现,该政策的执行将对厦企尤其是资本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带来重大利好。
“资本品”将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也是企业的主要税负之一,其调整影响广泛而深远,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蒋晓惠博士,她是税制方面的研究专家,而且参与过财政部有关增值税转型政策的研讨。
“国家出台这项举措已经酝酿了好几年了”,蒋晓惠回忆说,2004年,财政部开始在东北地区的八大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今年9月,财政部拟定的超1000亿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上报国务院待批,该方案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该方案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蒋晓惠说,社会产品可以广义地分为“消费品”和“资本品”,所谓“资本品”就是企业购入用于再生产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生产型增值税”转化为未来的“消费型增值税”后,国家只针对“消费品”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企业购入“资本品”中含有的增值税额,将可以用来抵扣未来企业生产“消费品”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额。她说,简单理解就是“资本品将免征增值税”。
“这是国家让利于民的重大举措,短期看会直接影响财政收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蒋晓惠说,“从长期看,该举措将刺激企业购入新设备进行技术更新,提升国家的产业结构,繁荣经济。”
惠及厦门大多数企业
此次增值税转型将对厦门绝大部分的制造业企业产生重大利好。昨天,厦工集团的董事长助理告诉记者,类似厦工这样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近两次技改都花了上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是用于购入先进设备,单一台进口数控加工中心价值就达上千万元,“如果施行消费型增值税,那单单这一台数控加工中心可抵扣的金额,就可以令厦工未来少交一两百万增值税”。厦华电子品牌部的苏再泉也表示,该政策出台将对平板电视整个行业带来“额外补贴”,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加大再投资力度,推动平板电视的全面推广。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厦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产值1676.09亿元人民币,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1.3%,成为推动厦门经济发展的主力。电子、机械、化工依然是三大支柱产业,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仪器仪表、新材料、射频识别等新兴产业也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蒋晓惠说:“我市这些支柱产业及朝阳产业,均属于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企业在创业或再投资时都要购买大量的机器设备,有些高科技企业在这方面的投资甚至高达整个企业投资的七八成以上,如果购入机器设备中所含有的增值税,能够抵扣未来企业生产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那不仅将有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更有利于整个厦门的产业结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