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小额信贷松绑 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
- 发布时间:08-19 15:20
■ 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
■ 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
■ 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改进财政贴息管理,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微利项目所增利息
15日刚发布的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下半年要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适时微调;第二个工作日(即18日,仅隔一个周末),央行便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扩范围 升额度 松利率
  《通知》发布当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通知》对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重点从以下五方面进行了突破创新:
  一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今后,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是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自2008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此前已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继续按原定贷款利率执行。
  四是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中央财政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通知》同时强调,对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五是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提高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的同时,鼓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利用小额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有效缓解小企业贷款难
  关于三部门的上述举措,中央财大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小额贷款量小、分散、风险高,商业银行做起来成本也比较高,允许利率上浮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的积极性。从国际上来看,小额贷款的利率比市场利率水平要高,但相对于民间贷款来说,“3%的上浮空间还是可以接受的。”
  郭田勇认为,就融资而言,小企业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更困难,但其在拉动就业方面的作用是最大的,结合当下的就业形势,小额信贷方面应是国家更要关注的。他认为,三部门的措施肯定会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有效改善小企业贷款困难的现状。
  郭田勇同时提醒说,在落实《通知》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是需要注意的:一是商业化措施和财政税收措施要配套;二是商业银行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针对小客户的风险定价水平要提高,有效地控制风险,“这是最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