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门边检总站:9月1日起市民去澳门须签注
- 发布时间:07-15 08:55
记者从厦门边检总站高崎站获悉,近期澳门特区政府将调整内地居民赴澳门出入境措施。高崎边检站提醒,8月1日以后拟经澳门前往他国(第三地)的人员,要根据过境停留期的变化调整行程,避免在澳逾期居留。9月1日以后持往来港澳通行证赴澳门的人员出境前应事先办好澳门签注,否则将无法入境。
据了解,澳门特区政府将调整内地居民赴澳门出入境措施内容包括:从2008年8月1日起,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对持护照过境澳门未前往外国的人员,再次持护照入境澳门允许逗留2天,第三次将被拒绝入境。但是对取得第三国居留权的人员入出澳门条件不变。
从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香港签注而无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不再允许由香港进入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