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民进市委建议:厦门新建东南亚特色影视城
- 发布时间:02-26 10:00
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厦门其实大有可为。在本次的市“两会”上, 民进厦门市委、民盟厦门市委都提交了厦门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提案,提出的思路值得研究。
市政协常委、民进厦门市委副主委吴丽冰在昨日召开的市“两会”上举例说道,电视剧《乔家大院》播出后,山西祁县乔家大院2006年和2007年的门票收入均超过2500万元。而浙江横店原是第三产业一片空白的村镇,自1996年开始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以来,经过12年的发展,先后投入30多亿元资金建成了“清明上河图”、“秦王宫”等13个影视拍摄基地,2004年经广电总局批准,横店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基地,随后该地开发出一个完整的影视产业链,并带动了相关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第三产业的繁荣。这足以说明,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地方而言,具有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带动作用是其他文化产业难以比拟的。
民进厦门市委认为,对于厦门而言,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对厦门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厦门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都相对偏小,工业发展空间相对狭小,必须以现代服务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影视文化产业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突破口;其次,影视文化产业辐射范围很广,不仅可以直接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直接带动旅游、酒店、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影视文化产业所引发的“明星”效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厦门的知名度;第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可以提升厦门原有的传统文化艺术形式,如歌仔戏、高甲戏、南音、闽南语歌曲等,使传统的闽南文化产业重新焕发出新的生机。
{$Page$}优势
民进厦门市委员会认为,厦门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优势有四个方面:
消费结构向文化方面转变
经济持续发展推动了社会消费结构的转变。2007年,厦门人均生产总值达7398美元,社会消费结构向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转变。这为我市发展影视文化产业提供了广泛的市场需求。
国内重要影视拍摄基地
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优势。厦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自然环境、现代化的滨海城市风貌,已使厦门成为国内重要的影视作品拍摄基地之一。据统计, 2006年-2007年,每年平均已有40个剧组在厦门拍摄影视作品。
两<STRONG>岸影视产业对接“桥头堡”
闽台影视产业对接的优势。台湾众多影视文化企业和许多风光一时的影视红星纷纷转战大陆市场。地处台海的区位优势意味着厦门可以成为海峡两岸文化影视产业对接的“桥头堡”。厦门卫视作为大陆第一个闽南语专业卫星频道,既有语言上的优势,又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影视制作队伍,使厦门在发展影视文化产业中能更加突出自己的台海文化优势,打造出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有较好群众演员基础
具备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基础优势。近年来,厦门已经出现一些本土的文化影视实体,厦门的动漫产业和一些文化经营实体已经开始积极介入影视制作和发行,并开始与外地发达影视企业加强沟通。同时,近年来,厦门作家的长篇创作呈现“集团”性出现现象,2006年就有十部长篇面世。做好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的对接,厦门本地就有很多题材可挖掘。此外,厦门拥有一大批热爱影视表演的影迷,有较好的群众演员基础。据了解,已有有识之士开始举办影视表演培训,受到很多影视爱好者的追捧。厦门演艺学院、小白鹭、歌仔戏、高甲戏等地方学校团体也培养储备了一批演艺人才。
{$Page$} 建议民进厦门市委也对发展厦门影视文化产业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制定影视产业发展规划
把影视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由发改委牵头,组织文化局、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及从事影视创作机构等,并邀请国内外业内人士,组成专门的工作部门,通过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经验,并根据厦门实际情况,高起点制定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
新建东南亚特色影视城
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鼓励支持影视文化企业的发展。如对影视文化企业,根据其每年上缴的税利、企业发展的前景等情况,以贴息补助的形式予以资金扶持,
适时出台关于支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影视文化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减免、金融信贷、场租费用等方面积极协调,提供支持和优惠。
利用岛内产业调整的契机,对部分空置厂房进行有效利用,改造成影视文化产业园区,鼓励相关影视文化企业低成本入驻,大厂房可以改为室内摄影棚。改、扩建同安影视城,在现有明、清风格的基础上,新建东南亚特色的影视城。
成立影视产业服务公司
把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纳入政府招商引资和对外宣传的范畴,并重点加以宣传。可以在厦门“9·8”投洽会、台交会、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活动中,积极推介厦门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优势和相关扶持政策。成立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或公司),为影视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为外地来厦拍摄剧组提供道具制作、设备租赁、外景联系、场景制作、群众演员推荐等服务,为新成立的影视文化企业提供代办手续、证件、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等服务,特别要做好与北京、横店、无锡等影视产业发达地区的联系,建立沟通、合作机制。
{$Page$}做好与台湾影视产业对接
海峡两岸影视文化产业已开展实质性的对接。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率先在两岸电视剧合作上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如《青龙好汉》和《一定爱幸福》。利用两岸产业对接的机会,发挥厦台之间交通便利、厦门制作成本较低的优势,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电视栏目、传统戏剧的策划、制作、推广、播出上,全方位介入台湾影视产业,同时吸引台湾演艺界人才到厦门发展,并适时举办海峡两岸影视博览会。
积极尝试制作本土影视作品
目前,我省已经有多部地方本土作品借助中央电视台这一平台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如泉州市的《施琅大将军》、福州市的《船政风云》、龙岩市的《客海往事》、安溪县的《铁观音传奇》等就是很好的例子。而厦门一直没有相关的本土影视作品在央视亮相。有关部门可以推出已经成熟的厦门作家作品或策划新的影视文学作品,这些作品应当具有浓郁的厦门特色,或者对台特色,由有关宣传文化部门牵头,吸引企业协助,订单式制作影视作品。
厦门高校开设影视表演专业
依托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集美大学艺术教育学院、厦门演艺学院等开设影视表演专业或培训班,培养一批实用型演艺人才。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我市现有的影视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培养一批本土优秀的策划人、制作人、发行人、经纪人;积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外地影视文化企业,鼓励其带项目、带企业进入,为其经营运作提供最佳环境。
动漫产业与影视产业“联姻”
当前我市在积极推动动漫产业发展,厦门可结合这一契机,推动动漫产业与影视文化产业的紧密结合,从而既提升影视产业的科技含量,实现技术领先,也为动漫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宽阔的市场平台。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