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门住房局:写字楼拟可临时改建为租赁住房
- 发布时间:05-13 14:52
“ 我局正在研究出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在土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只做功能临时变更的《厦门市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拟于近期修改调整后,由我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发文实施。”据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5月8日向厦门市人大代表钟小辉作出《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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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正在研究出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在土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只做功能临时变更的《厦门市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拟于近期修改调整后,由我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发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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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提出要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特别指出要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第3点 商办改公寓模式合规化。在岛内大量城中村被拆迁、被改造的大背景下,市场对公寓需求量成倍增长,及时出台‘商办改公寓’的相应政策,一方面有效去化写字楼的库存量,同时亦可解决外来人员住宿的需求,具体可参考深圳市2020年1月9日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的‘商改租’模式,是租赁住房筹集的一种新模式(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共三点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二是性质不变,整体确权;三是节能环保,绿色改建。改建条件:至少50套(间)房才能商改租 改建后不提供学位,5年内不得改变用途。政策扶持:对‘商改租’项目规定了可申请中央奖补资金、实行民用水电费价格等鼓励政策。”不仅能切实缓解写字楼去库存的压力,也与我市现行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思路不谋而合,是我市对标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实际,着眼职住平衡和保障新市民、城市基础服务人群等对象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
我局正在研究出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在土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只做功能临时变更的《厦门市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拟于近期修改调整后,由我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发文实施。
”
据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5月8日向厦门市人大代表钟小辉作出《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中如此答复。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答复函中称:您提出的《关于写字楼去库存的建议》(第0026号)收悉。我局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工作背景
2017年,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提出要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特别指出要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第3点 商办改公寓模式合规化。在岛内大量城中村被拆迁、被改造的大背景下,市场对公寓需求量成倍增长,及时出台‘商办改公寓’的相应政策,一方面有效去化写字楼的库存量,同时亦可解决外来人员住宿的需求,具体可参考深圳市2020年1月9日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的‘商改租’模式,是租赁住房筹集的一种新模式(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共三点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二是性质不变,整体确权;三是节能环保,绿色改建。改建条件:至少50套(间)房才能商改租 改建后不提供学位,5年内不得改变用途。政策扶持:对‘商改租’项目规定了可申请中央奖补资金、实行民用水电费价格等鼓励政策。”不仅能切实缓解写字楼去库存的压力,也与我市现行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思路不谋而合,是我市对标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实际,着眼职住平衡和保障新市民、城市基础服务人群等对象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