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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26日
厦门市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互联网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包括服务产品在内的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持续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力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抢抓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5G通信发展机遇,着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市场、人才和区位优势,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通过培育壮大和引进发展并举,促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深度融合,吸引优质平台企业集聚厦门,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不断壮大。
二、发展目标
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重点方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色和平台经济发展基础,突出重点领域,到2022年,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平台型服务、交易中心,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形成一批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平台经济产业链,平台经济集聚规模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平台企业形成集聚优势。拥有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重点互联网平台企业,到2022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40家,超十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15家,超百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5家。
--平台经济竞争能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平台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2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平台经济政策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金融、物流、科技、信息、商务等配套体系更加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建设保持全国领先,建成全国领先的平台经济集聚区。
三、行动计划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互联网平台是链接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的枢纽,是推动制造资源高效配置的核心。坚持“建平台”和“用平台”双轮驱动,着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工业APP资源池、建设平台试验测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打造资源富集、开放共享、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工业互联网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重点工程:
1.平台发展工程。围绕厦门各工业领域产业链开展平台研发创新和产业应用,打造公共服务、跨行业跨领域、特定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开展数据集成和边缘处理技术、平台使能技术、数据治理技术、应用开发和微服务技术、工业数据建模与分析技术、安全技术等的平台关键技术研发。汇聚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服务和解决方案等各类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落地、建成若干个行业和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厦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资源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应用创新工程。研发一批领域专用工业APP和一批行业专用工业APP;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核心业务系统和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高价值的设备上云,工业骨干企业云平台应用率达到50%。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围绕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企业管理、仓储物流、产品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社会化协同制造、创新创业等应用领域,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安全提升工程。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制度和管理机制,落实安全保障主体责任,明确相关主体的安全防护责任和具体要求。围绕安全运维、安全咨询、安全认证等领域,推动工业互联网运营企业、安全服务商、第三方机构形成软件、硬件相结合的安全保障服务体系。结合国家标准,依托产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对工业企业上云用云服务的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数据安全等能力开展评估和认证,培育针对工业企业上云用云服务安全评估、认证的第三方机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电子商务平台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结合我市及周边地区的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做大做强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专业性、垂直性电商平台。发挥厦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城市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着力在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完整生态圈,做大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有效提升厦门外贸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重点工程:
1.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工程。支持企业在电子商务产业链中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营销水平,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鼓励生产制造、流通消费、民生服务等各行业、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构建全产业链生态化系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发展工程。重点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商务企业,利用新技术加快形成多种消费场景,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流通业进入数字化、智慧型发展阶段,进一步拓展电商进口渠道,引进优质品牌,着力打造一批本土电子商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发展工程。积极对接国际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为龙头企业在厦门设立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4.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跨境电商公共管理平台”,提供申报、通关、结售汇、退税的全流程服务,实现企业业务申报的“一点输入”。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海关监管代码9610、1210),拓展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慧物流等方面服务。制订跨境电商扶持措施,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创新跨境电商统计方法,简化分类标准,推行加标“DS”标识,清楚区分跨境电商B2B与一般贸易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厦门海关)
(三)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高质量建设全国信用示范城市。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培育信用信息(大数据)服务产业。支持本市有条件企业申请征信牌照。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优质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大数据公司,着力率先打造全国信用服务产业聚集区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
重点工程:
1.信用服务普惠金融工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着力构建覆盖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普惠金融水平。全面加快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在全国600余个城市落地,积极引进全国总行级金融机构入驻,引入国际国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机构,吸引广大中小企业入驻。着力构建以“信用+科技+普惠金融”的全国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并以此吸引更多优质金融资源入驻厦门,打造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全过程、全金融场景的生态系统,力争两年内为100万家企业,100座城市服务,平台实现融资规模达1万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用服务中心)
2.信用服务产业创新工程。推进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和市场交易等方面创新应用,重点培育以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为主业的企业,创新各类信用风险防控、反欺诈、风险预警等应用场景下,加强与大数据、金融科技等领域先进企业合作,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市属企业等加快信用大数据创新,引进和打造一批垂直领域信用综合服务商,提升信用大数据产业发展能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优质信用大数据平台引进发展工程。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数据唯一落地厦门的优势,加快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建设,提升产业空间承载力,提升厦门国信信用研究院智力建设水平。引进并策划生成信用大数据创新项目。积极开展信用大数据服务产业招商,发挥数据优势,吸引国内优质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入驻厦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4.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工程。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推动信用信息数据按目录应归尽归,推动小额担保、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行、地方交易所等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地方信用建设体系。全面加快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建设,引入先进大数据企业数据和技术服务,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提升信用信息在金融监管、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市信用服务中心)
(四)交通物流服务平台
高质量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着力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构建与国际接轨、适应厦门和周边腹地及区域经济协作发展要求的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海陆空运输网络。大力实施多式联运和项目带动战略,做强做大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项目。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培育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交通物流企业,逐步建成设施一体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市场公平有序、运行安全高效的交通物流发展新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物流办)
重点工程:
1.国家物流枢纽工程。围绕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强“海丝”、“陆丝”及自贸试验区的无缝连接,打造一带一路供应链体系的重要物流枢纽节点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物流枢纽中心。利用对台交流合作和台湾欧美航线优势,开展两岸客货滚装运输、海运快件、中欧班列等多式联运合作,构建内陆地区对台商品和物流业务的中转基地。发挥公、铁、海、港优势,加强与周边区域的物流合作,提升欧洲、中亚与台湾、东南亚双向的海铁联运比重,促进中欧班列运营效率提升,打造国家物流新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厦门港口局、自贸委、机场建设指挥部、马銮湾新城指挥部)
2.健全公共出行服务。创新网约车新业态监管方式,规范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网约车管理地方标准,试点专兼职分类管理,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合规化、纯电化发展,初步形成网约车平台总部经济产业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厦门银保监局)
3.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以促进城市共同配送为重点,着力构建集约高效的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加强城乡配送网络规划,布局社区综合服务网点,完善城乡末端配送网点和城际城市配送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组织模式新、服务质量优、示范带动性大的城市配送企业典型,激发城市配送行业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城市货运配送行业“共享化、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厦门邮政管理局)
(五)文化创意服务平台
以网络视听产业为核心,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抢占5G时代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建成全国重要文化创意中心、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发办)
重点工程:
1.发展网络视听产业平台。建设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鼓励全国知名网络视听企业落户厦门,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网络视听龙头企业,带动网络视听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文发办、市文旅局)
2.构建艺术品线上交易平台。优化现有的艺术品交易平台,引进大数据、云平台等先进技术,打造常态化线上展览、交易平台,推动艺术品交易线上线下相互促进。培育和引进一批艺术品修复、运输、金融等专业服务机构,建立艺术品服务专业机构资源库;提供高端化个性化服务,推动私人洽购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发办、市文旅局、自贸委,厦门日报社)
(六)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运用先进的医学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对厦门市健康医疗数据进行深度治理,建立统一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模型,将数据转化成医学知识,建立医学知识图谱,建立患者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模型,打造国内领先的集数据治理、开放、应用、运营功能于一体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引进和培育医疗健康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工信局)
重点工程:
1.健康医疗数据治理。以厦门已采集的健康医疗数据为基础,推进原始数据的清洗,加强数据比对,开展数据粗加工、精加工,推进数据的组合、关联、分析和可视化等提供程序化数据治理服务。通过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医疗相关数据共享开放体系,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开放,为省市区各级卫健管理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数据支撑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
2.建设医疗科研平台。依托标准化、高质量数据支撑,建设医疗科研平台,通过数据治理后的数据应用,充分释放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科研价值,通过数据深度分析和可视化展示,为医疗科研业务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服务,帮助医生和科研人员对文本电子病历、数值检查检验等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帮助管理者实现精准分析和科学决策,提升效率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工信局)
3.健康服务智能化平台培育工程。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打造智慧医疗健康需求对接平台,以需求牵引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探索培育一批“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遵循市场规律,激发市场活力;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的发展;加快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夯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培育互联网+商保赔付新型服务模式,构建健康保险服务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厦门银保监局)
(七)金融科技平台
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市金融产业促进大会的要求,围绕建设“两高两化”之城的目标,对标一流金融中心城市,发挥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综改试验区和海丝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加快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更高水平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重点工程:
1.金融科技主体培育工程。引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吸引银行、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来厦设立金融科技企业子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可在全国展业的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鼓励具有场景的行业龙头企业在厦设立地方金融机构,依托其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
2.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工程。鼓励内外资金融机构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支持金融科技应用在城市管理中全面铺开,在政务管理、公共服务、居民生活、安全保障等领域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增强市民对创新成果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
3.监管科技发展工程。推动金融科技应用于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鼓励金融科技企业面向金融安全增加技术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金融科技平台利用监管科技为监管部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
(八)创新创业平台
围绕持续打造厦门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火炬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为抓手,围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构建自主创新支撑体系,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激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创新活力,增强厦门高质量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重点工程:
1.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研发服务、科技资源保障、检测认证、技术转移、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功能,构建技术开发、试验、推广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开放、共建、共享机制,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建设一批共享平台,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推动价值高、共用性强、使用需求大的科学仪器设备为全市企业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打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科技需求库、成果转化库、高端人才库、专家咨询库等数据平台,建立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服务机构。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创办技术评估、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交易、技术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挖掘、布局、运营,技术推广和产业孵化等,打通科研成果与市场接轨通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九)远程在线教育平台
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建设泛在开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助力厦门学习型社会建设。汇聚特色学习资源,搭建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终身教育在线学习系统,积极推动学习资源供给社会化,打造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一站式教育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重点工程:
1.普及远程教育资源服务。发展互联网远程教育,提升远程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市民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为全体学习者提供丰富、适切的学习资源服务。丰富各类教育学习资源系统,汇聚高校、企业等各方力量,提供在线开放课程,通过“互联网+”赋能,提供优质教育,达成优质的个性化学习体验,满足学习者的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互联网教育创新工程。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依托各类智能设备及网络,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大力扶持本土“人工智能+教育”企业,积极对接引进国际国内“互联网+教育”领域知名企业,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慧教学、智慧学习支持环境和资源,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智慧教育领域的全流程应用,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新环境建设与应用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人力资源中介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人岗匹配精准度,建立线上智能匹配、线下精准对接的招聘服务模式,加大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人力资源保障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发挥市场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重点工程:
1.政府基础信息平台和配套服务工程。顺应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趋势,适应平台经济发展需求,加快人力资源需求征集平台建设并实现共建共享,优化完善符合“互联网+”发展方向的就业登记、劳动关系协调等人力资源配套服务,为人力资源互联网服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营造培育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成长的优良环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智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人力资源互联网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我市商事登记、就业登记、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等大数据,建立智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高人岗匹配的精准度、智能化,缩短人力资源需求与人力资源供给的时空边界,最终形成“线上智能匹配、线下精准对接”的高效人力资源匹配模式,进而增加人力资源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活跃度和市场发展空间,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优势人力资源中介互联网服务平台导入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高资质、高水平、高信誉的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进驻我市参与延揽紧缺专业人才,对新引进的予以一定额度的补助,引进符合我市政策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差旅费补贴、猎头奖励等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一)会展服务平台
将会展业打造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助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现有展会品质,扩大品牌展会影响,拓展渠道整合资源,培育引进品牌展会,将厦门打造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责任单位:市会展局、市商务局)
重点工程:
1.会展场馆设施提升工程。提升现有会展场馆设施,加快新会展中心规划建设和产业配套,打造集会议展览、仓储物流、高端商业、体育康养、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为一体的具备国际化运营水平的大型会展产业综合集聚区,提升厦门会展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会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
2.壮大现有品牌展会。与全国性行业协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策划培育拥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展会。提升投洽会、石材展、文博会、佛事用品展、工博会、国际海洋周、茶博会、游艇展等现有品牌展会的专业化水平。发挥成熟展会的孵化器作用,采用“展中展”模式孵化培育专业型展会。通过打造“中国国际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会”“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中国国际物联网博览会”“自媒体商业投资展”等专业展会平台,带动相关产业平台经济发展。加快推进会展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汇聚我市会展产业链各环节数据,实现我市会展业管理与服务、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以及专业会展项目策划的“智慧化”,推动我市会展业升级发展。(责任单位:市会展局、会展协会)
3.引进优质会展项目。与境内外专业商协会和大型会展机构对接,争取引进大型品牌展会落户厦门;推动形成“专业行业协会+专业会议公司”办会模式,支持会展企业提升国际会议竞标能力,联合竞标国际会议,争取引进具有行业引领力、专业影响力的境内外品牌会议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会展局、市商务局)
(十二)家政服务平台
依托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企业垂直细分领域服务平台,促进家政服务业与平台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通过平台经济,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厦门建设全国家政提质扩容领跑者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重点工程:
1.家政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以建设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为契机,完善我市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和归集厦门市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按规定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等信息。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通过建立“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我市家政民生领域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2.家政企业O2O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利用多方资源和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基于家政互联网化的市场需求,采用Saas软件管理模式,依托云服务商提供基础设施保障,采用分布式部署方式,在垂直细分领域(保洁、搬运、清洗、保姆、月嫂、护工、烹饪等)建设家政企业服务平台,推动其与家政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从而实现业务订单、从业人员、客户体验、门店管理等统一管理,实现远程在线、多人管理、线上线下互动、满足互联网用户实时需求。鼓励家政企业通过提供家政标准服务,实现家政服务品牌化、家政运营电商化,立足厦门、辐射全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平台经济推进机制
将平台经济发展纳入市新经济发展服务协调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工作。各领域平台发展责任单位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平台发展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分级协调、跟踪服务,实施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直各部门,各区、各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将平台项目研发和引进新技术纳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创新专项重点扶持范围,鼓励平台企业提升行业竞争能力。支持平台企业用足用好企业总部、软件信息、文化创意、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医疗、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奖励等专项政策,对重大平台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优惠政策。优先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面向平台的财政资金参股产业发展基金,对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平台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并提供服务的,给予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服务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行“非禁即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构建动态包容的审慎监管制度,以开放包容的监管服务对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变“事前设限”为“事中划线”“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合理界定企业责任,在灵活用工平台经济企业中开展监管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四)加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新一代网络基础,实施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行动计划,升级移动通信网络基础,扩大4G覆盖广度和深度;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推动千兆光网城市建设,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加快5G基站站址规划,稳步推进5G网络规模建设,推动5G在各领域的试用和应用部署,构建协同发展的5G产业生态;加快窄带物联网建设,推动窄带物联网(NB-IoT)在各相关领域应用的覆盖,逐步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责任单位:厦门通信管理局、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