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意见(厦委办发〔2019〕48
- 发布时间:12-03 15:19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意见(厦委办发〔2019〕4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市委、市政府“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等中心工作和全市招商大会部署要求,坚持“亲商、重商、安商、富商”服务理念,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精准服务、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倾情倾力帮扶企业破解难题、增强活力、做大做强,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机制
政企之间积极沟通、良性互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各级政企沟通协商总体趋势向好,政企双方积极主动意识较强,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多数以会议代沟通、有工作需要才走访”“有时间就沟通、时间少少沟通”等现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政企沟通协商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搭建沟通平台,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
1.服务企业亲情化。各级各部门要把与企业进行对话沟通、为企业提供服务作为重要的工作制度加以落实。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主动靠前服务,不断提高沟通技巧和服务能力,真正做到对企业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感情上贴近、权益上保护,切实当好服务企业的“保姆”“保安”“店小二”,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每一家重点关注企业基本情况应当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企业规模情况、清楚企业主营业务、清楚企业营收税收情况、清楚企业行业地位、清楚企业当前困难和思路对策。要创新企业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切实做到“依法而管、管而有度”,给企业留足整改时间,允许落实上的“时间差”,避免在某些领域微观执法或金融去杠杆中对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
2.沟通渠道多元化。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建立党委、政府与企业、商(协)会分场次、有计划、有重点的沟通协商制度,根据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分工、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分层次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发挥市工商联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会商和交流。采用开通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政企微信群、APP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增强沟通方式的多样化和时效性,实现政企“微”距离接触、“零”距离交流。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企业平台作用,为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和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3.挂钩联系制度化。认真落实各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要企业(项目)制度,多渠道多方式保持与挂钩联系企业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和掌握挂钩联系企业经营或项目进展情况。各层级领导每季度应至少走访调研一次挂钩联系企业(项目),进行一线指导,现场解决问题。定期召开挂钩联系企业(项目)问题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或项目进展中的突出问题。
4.审批服务便利化。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核机制,在一定领域和特殊区域探索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大力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审批事项,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所有依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全城通办、靠前联办、全程网办、自助快办”。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透明的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精准化涉企政策落实机制
针对部分涉企政策制定不精准、调整不及时、宣传解读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等现象,要进一步强化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实现精准问策、订策、讲策、施策,促进政策举措落地落细,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1.涉企政策制定精准问策。建立健全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各项涉企政策、规划时,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积极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使出台的政策更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研究重大经济工作议题的市委全会、市政府有关会议和各级人大、政协有关会议,可适当邀请优秀企业家和厦籍异地商会代表列席并听取他们的建议。
2.政策宣传解读精准到位。一是开展宣传解读“持久战”,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活动,详细解读涉企优惠政策,编印惠企政策手册,加大宣传解读频次,接受企业政策咨询,受理企业反映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组织政策宣讲应力求做到“三必讲”,即各级重点企业必讲,重点产业集聚园区必讲,反映政策性问题的企业逐个讲,切实将惠企政策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二是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多渠道增强解读效果。建立健全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涉企信息资源,打通数据通道,利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载体,有针对性地主动向企业推送政策、征信、金融服务、资金项目申报等便企惠企信息。三是强化机制创新,保障宣传解读工作运行常态化。要把机制创新作为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确保宣传解读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3.政策措施落地精准有效。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去抓落实,争做崇尚实干、执行有力、善抓落实的引领者。二要提高政策领悟力,对要执行的政策进行全面理解,吃透精神,把握精髓,确保执行准确、高效、有力,做到不变形、不走样。三要提高政策执行力,细化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精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政策兑现周期,切实高效地将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完善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使抓落实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要提高部门协同力,要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的部门联席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政策衔接配合。
4.政策实效评估精准客观。各级各部门应定期全面分类梳理当前执行的且主动公开的涉企惠企政策特别是涉及市(区)财政补助的惠企政策。按照“所有政策进清单,清单之外不补助”的原则,尝试制订各级各部门涉企事项清单,制定规范标准,明确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强化涉企政策落实责任考核,吸收市工商联、企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要定期通过座谈交流、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工作,从政策落实情况、企业政策获得情况和满意度开展评估工作,重点关注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支持、财政资金支持以及企业开办、用水、用地、用工、物流、社保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政策真正落地见效,并为下一步制定和完善政策提供支撑。
三、进一步完善下沉式走访服务企业机制
要积极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建立健全走访企业机制,坚持沉到基层、深入一线、走进车间、服务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上门”。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坚决杜绝“打官腔”、“搞套路”、“扎堆”式调研、“大呼隆”式走访、“大企业走访多、中小微企业走访少”等现象,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紧紧抓住企业发展周期的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六必访”,主动上门服务。
1.企业创业孵化时必访。各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各指挥部应主动上门走访创业孵化企业,掌握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创新发展动态,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通过联合高校、实验室、产业研究机构,为创业孵化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创业导师、市场信息、技术支持和企业投融资等创业服务和便利条件,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专业孵化新格局,促进在孵企业高质量发展。
2.企业入库纳统时必访。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理顺项目纳统渠道。各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纳统企业预备库,通过部门摸排、辖区核实等方式摸清拟入库企业基本信息及营业情况,同时积极上门走访,宣传解读政策,对接近达标的企业加强业务指导,“面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听取企业诉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问题。
3.企业增资扩产时必访。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是最便捷、最有效的招商方式,要高度重视、主动做好我市优质企业扎发展的工作,鼓励优质企业继续扎根厦门。各级各部门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走访增资扩产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的后顾之忧,着力培育打造一批成长性好、实力强的本土生根型企业。
4.企业筹备上市时必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抓住企业上市筹备过程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创新思路,加大跟踪扶持力度,加强宣传动员、指导服务,为加快上市进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沟通联系,开展专业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对我市筹备上市企业进行培训、辅导、改制指导,通过深化战略合作,大力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5.企业税源变动时必访。要定期实地逐户走访重点税源企业,调研掌握企业总体经营发展规划与形势、产品销售、市场需求、资金运行、税收政策落地等情况,了解企业资产重组、股权变动等各项影响本年销售收入的财务指标和房产、土地等税源信息,及时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发展趋势、纳税能力和地方税收增减变化情况进行测算研判。同时要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并及时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6.企业经营困难时必访。要主动走访经营困难企业,了解企业亟待解决的困难,鼓励企业坚定信心、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力争早日摆脱困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措施,推动企业积极稳妥化解难题,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同时要加大帮扶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进一步完善闭环式诉求反馈解决机制
对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建立收集、办理、反馈、回访机制,实现“闭环”运行,确保企业诉求落实、解决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建账、跟踪查账、限期销账,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1.建立诉求收集反馈机制。一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库,开设政企互动窗口,开展企业诉求、问题和建议的线上反馈收集。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政企直通车”的协同互动,通过“业务受理、分流转办、催办督办、考评考核”,及时回应解决企业的意见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定期通过调研走访、产业座谈会、现场咨询等线下方式,主动对接企业,动态收集需求、问题和建议。
2.建立企业诉求台账制度。对企业线上反映的问题和调研走访、座谈会、现场咨询等线下方式收集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精准化管理,明确问题来源、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和办理情况。
3.建立诉求分级处置制度。各级各部门应对自身收集建立的问题台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按照“谁负责、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反馈解决情况。定期通过现场办公会或企业服务联席会议集中解决企业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等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4.建立诉求销账销号制度。要强化在册问题的跟踪,对能够协调解决的,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对已办结的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努力推动问题归零。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2019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