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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12-03 15:07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链条 全周期立体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厦委发〔2019〕8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功能优势,以强化招商引资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工作全面提速增效,在更高水平上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现就加强全链条 全周期立体化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领导体制机制
(一)成立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厦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各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领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二)统筹强化产业招商工作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央企总部和金融四个招商组。四个招商组分别统筹推进相关产业的招商工作,研究出台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产业招商工作年度计划;策划生成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的项目,建立目标企业库和在谈项目库;跟踪对接产业项目进展,建立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协调调度机制,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政策和要素保障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要素保障工作组,为招商引资的机构设置、工作经费、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奖励政策提供全面支持;为招商项目土地、人才、金融、基础设施等要素提供有力保障;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通关、外汇管理等方面提供完善的政务服务;开展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招商氛围。
(四)实行招商督查和考核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周期绩评组,负责督办领导小组议决事项;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督查;组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考核,实施考核与效能问责。
(五)完善工作落实机制
各区和承担产业发展任务的各市直部门应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分工和任务。各区各部门“一把手”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推介考察洽谈项目、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办过问项目进度。
二、我市招商引资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千亿产业链群,强链扩链补链
围绕我市要重点打造的12条 千亿产业链,组织编制产业招商地图工作,打造招商引资“三个一”,即一个网站(厦门招商引资网),一个产业招商地图(含产业发展路线图及招商目标企业库),一条 热线(产业招商热线)。完善全市产业空间规划,系统梳理12条 产业链群,厘清产业链群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制定产业发展路线图;注重总部招商、以龙头引配套,紧盯产业链群关键和缺失环节,梳理国内外一批实力强、技术新、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招商对象目录库和总部企业项目库。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二)完善城市功能规划,形成多元招商
发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作用,做好城市空间的功能设计和项目规划。围绕市级重大片区、市属国企重要招商空间、地铁沿线上盖商用空间等,建立全市招商载体资源库。在我市地铁、新机场等基础设施以及智慧城市等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筹划建设中,瞄准相关龙头企业,重点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各指挥部)
(三)健全项目后期服务,推动以商引商
健全完善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机制。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各产业链重点企业和在建重点项目,了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宣传我市招商引资政策。持续稳商扶商,研究出台现有企业扩大再投资、延伸产业链、拓展新业务的促进措施和奖励办法,扶持企业不断壮大。
(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民营办)
(四)瞄准产业升级需求,引进人才技术
加大领军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带领团队和项目落户。加大对研发机构的招商力度,吸引更多研发机构在我市落户,推动其研发技术在我市实现产业化。抓住当前跨国公司联合下游客户共同研发创新的发展新趋势,推动相关跨国公司在厦设立协同创新中心。全面梳理我市在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的企业名录和技术能力,对接引进有技术合作需求的跨国企业。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五)汇聚融合招商资源,做好平台招商
依托投洽会、旅博会、文博会等重大展会和行业峰会,策划举办针对性强的投资、经贸、产业合作交流活动,提升招商精准度。吸引产业资本投资我市创新创业平台的孵化项目,就地转化为高技术高成长的优质企业。加快引进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动漫游戏、互联网内容聚合等平台,并以此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来厦发展,形成产业生态圈。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六)重点研究精准对接,加强央企招商
抢抓央企战略转移、兼并重组、深化混改、军民融合等契机,以区域总部、产业项目、科研院所、合资合作、资本合作为重点,研究确定重点项目,持续加大央企招商力度、拓展对接成果。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国资委,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各指挥部)
(七)统筹策划拓展渠道,推进境外招商
统筹制定全市境外招商计划,围绕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产业园区布局、面向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开展组团式招商。整合市商务局、工信局、贸促会驻外网点资源,增强招商职能,拓展项目来源。拓展国际友城、校友会、闽籍商会等资源渠道,开展亲情招商和中介招商。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外办、市总商会、市贸促会、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八)挖掘国有资本潜力,鼓励国企招商
出台完善国企招商考核激励办法,鼓励市属国企利用自身空间资源,引进世界500强等业务合作伙伴来厦设立区域总部和结算中心。在国企筹备上市过程中,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企业作为资本的参与者。
(牵头部门: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九)提升配置资源能力,开展资本招商
围绕千亿产业链群,梳理我市并购项目库,积极推动跨国公司和国际股权投资并购基金参与我市企业的重组兼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进境内外知名产业投资基金落户厦门。以“产业基金+项目投资”模式开展招商推介合作,促进优质产业项目来厦发展。盯紧抓牢境外上市公司的返程投资,主动对接海外融资企业总部,争取海外资金更多地投入厦门,发展新的业务板块。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以项目为中心的全周期招商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措施的吸引力和操作性,确保招商引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城市宣传和信息建设
1.制定厦门城市精准营销方案,提升城市招商引资吸引力。设立全市招商服务热线和邮箱,以各招商载体和招商要素保障部门为服务后台,制定服务流程规范,确保层层有人管,事后有追踪。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2.建设我市招商引资网。集成梳理全市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人才引进、保障性住房等政策,建立一体化政策信息平台。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房局,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3.全面梳理汇总各产业招商策划项目及在谈项目,制定全市统一的各类项目信息报送格式,及时更新完善项目信息,建立重大在谈项目信息分级分类报送制度。建立投资信息收集机制,从领导活动、出访团组、重大展会、各区各部门、驻外机构、市属国企、社团协会中收集投资信息。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二)完善招商协调调度机制
1.建立招商引资会商机制(附件1)。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听取重大产业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确定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布局和支持政策。各工作组细化本工作组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实现快速联动,灵活高效开展工作。
(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2.健全完善重大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体制机制,强化指挥部高效协调推进职能。
(牵头部门:市委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
3.健全完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优化工程招投标机制,健全在建项目施工目标进度完成激励惩戒机制,推动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科学组织施工,持续高质高效完成工程节点任务。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
4.制定市内招商项目流转办法,对推荐在谈项目的区、开发区,在财税分配、招商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分享。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完善招商要素保障机制
1.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对原已出台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政策符合实际需求。加大力度研究出台新的产业发展招商政策和园区招商政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2.完善土地供应、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审批服务(附件2)、金融服务(附件3)等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机制。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审批管理局分别负责)
3.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重点骨干人才住房和子女入学政策。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局)
(四)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1.推广火炬高新区“公司化招商”的经验做法,鼓励各区、开发区成立市场化、专业化的非营利性投资促进机构。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2.开展招商业务培训。建立全市常态化的专业招商服务培训机制,加强招商人员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招商队伍。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3.选聘一批投资顾问,建立常态联络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4.制定完善招商中介机构和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五)加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
1.每年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对招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2.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工作正向激励、反向惩戒机制。把招商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配合)
3.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工作跟踪督办落实机制,优化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突出指标完成、市区联动、主动招商、分级协调等招商难点和“六定”责任制落实情况(定落实事项、目标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办结时间)。
(牵头部门:市效能督查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