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门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双百计划”申报公告→
- 发布时间:05-18 14:22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创新型城市和人才特区建设:根据《厦门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领军型创业人才“双百计划”实施意见》(厦委组〔2020〕33号),经研究,现就2020年“双百计划”申报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高层次创新人才
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新经济产业领域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科研经验丰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其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内属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成果已转化或具备转化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2、受聘于事业单位科研技术岗位的,应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两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现聘任正高职务;受聘于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薪达到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
3、申报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人事)合同
4、近5年内有新业绩, 且与用人单位有项目协议、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5、我市急需紧缺的技术型人才(省部属驻厦单位人才从事专业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6、同时,还须符合19项认定条件(附件1)之一
领军型创业人才
2015年6月15日以后从外地来厦门创办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或以在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身份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新经济产业领域,如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旅游会展、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都市现代农业等,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系企业主要创办人,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我市发展,担任所创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办企业股份的30%以上。
3、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知名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或担任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运行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4、创业项目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
5、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说明
2、除往年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类的可再申报领军型创业人才外,已入选我市“双百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3、同行业领域参评不满3人的,暂缓评审,参评人可保留评审资格。
4、申报截止后,申报、评审、入选、落户、运营项目及内容应前后保持一致。
5、“双百计划”人才入选后,按照《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补充规定兑现资助资金。申报方法
1、登录 厦门i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双百计划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人才注册(请务必以申报人本人信息注册)。
2、注册通过后,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或纸质材料,高层次创新人才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市人社局复审,领军型创业人才由各区对申报材料初审、市科技局复审。
3、申报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0年6月15日18点整。
咨询电话
创 新 :0592-5369102(市人社局)
创 业 :0592-2667102(思明)
0592-5721853(湖里)
0592-6257320(集美)
0592-6893909(海沧)
0592-7558600(同安)
0592-7887962(翔安)
0592-5380961(火炬)
0592-2639622(自贸)
0592-2022858(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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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咨询 :0592-2892521(专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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