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可开展管理业务
- 发布时间:05-09 09:09
上证报独家获悉,银保监会正在酝酿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管业务的相关要求。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或将允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接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并担任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在具体投向要求方面,知情人士透露,债转股投资计划将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AIC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依法申请登记成为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
在资金募集方面,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转股投资计划,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格投资者为具备与债转股投资计划相适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上述人士称,在具体投资人设定条件方面:一是具有4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8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60万元的三项条件之一;二是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是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此外,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不得以银行不良债权为投资标的。
据该人士透露,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合法筹集或管理的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投资本公司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但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资金投资本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其他投资者可以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据了解,在投资运作方面,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单笔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