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海洋局采取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禁止围填海开发商业地产
- 发布时间:01-19 09:26
管控措施提到: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
近日,国家海洋局陆续公布福建、海南等第一批6省(区)海洋督察情况以及反馈意见。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表示,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将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媒体获悉,管控措施提到: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
据悉,管控措施明确,未来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围填海重点保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等四类用海项目。
林山青表示,将禁止渤海海域的围填海,暂停受理和审批围填海建设项目用海,暂停受理和审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暂停下达围填海建设项目用海指标,以及暂停选划临时倾倒区。
此外,全国重点海湾、海洋保护区的核心区等重点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砂质岸线等海域也禁止围填海。
据介绍,到2020年,全国将完成不少于66个海湾的整治,完成不少于50个生态岛礁工程,修复岸线不少于2000公里,修复滨海湿地面积不少于1.8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