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我市520条道路将调整限速 多条拥堵支路限速仅20公里
- 发布时间:02-03 09:03
  继去年12月我市首批44条主次干道调速后,今年岛内外又有520条道路将有新限速。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第二批岛内和第三批岛外调速路段的名单。范围涵盖思明区和湖里区的次干路、支路以及岛外四个区的主要道路,共涉及道路520条,其中思明区191条,湖里区172条,海沧区46条,集美区79条,同安区10条,翔安区22条。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调速并不是单纯的提高限速,而是在兼顾路网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以警方的管理时速作为标准进行调速。调整后,520条道路中有提速的,有保持原速的,也有无限速道路被限速的。
总体来说,交警部门的主要限速原则是主干道限速60公里/时、次干道限速50公里/时、支路限速40公里/时,准快速路参照快速路标准按70公里/时进行限速,而学校、医院等的周边道路则参照国家统一规定专门限速。
从警方目前公布的初步名单来看,此次520条道路的限速值均在60公里/时(含60公里/时)以下,岛内中心地带诸多原本没有限速,但从实际路况来看却十分拥挤的小支路,如新华路(大同路至镇海路段)、镇邦路(大同路至升平路段)、升平路(鹭江道至大中路段)等都有了明确限速,且限速值较低。
警方表示,由于此次调整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警方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批展开520条道路的限速标志、标识设置和更换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警方可能还会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个别路段的限速值。
目前,我市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厦门市城市道路限速取值办法》,明确了分车型、分时段、分路段设定限速值的方法流程。该办法已通过专家评审,今后在遵照国标规范的基础上将作为道路设计、施工图审查、道路限速论证的依据和补充,从源头上规范全市新(改)建道路限速工作。
新闻背景
原有限速不合理
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我市不少道路的原有限速值显得“落伍”。去年12月调速前,我市道路大多以设计时速的下限值作为限速标准,限速在40公里/时以下的道路共92条,难以满足现实交通需要。另外,全市道路大多采取“一刀切”方式限速,且限速后未能根据实际交通状况进行调整,精细化程度不够,降低了道路使用效率。全市道路限速工作机制也不够完善,存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等部门多头管理及适用标准不一等问题,一些道路限速标准与实际通行需求不相符,但却难以得到及时调整。
交警说法
超速10%原则上不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公安部测速执法相关规定,除全市8个危险路段以外,限速60公里/时以下(含60公里)是不测速的。对于超速违法行为的认定,只要超过限速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上限,便构成超速。
警方执法时,对超速未达10%且未造成伤害的,一般认为是情节轻微不予处罚。超速10%未达20%的,予以警告不罚款。普通社会车辆超速20%未达50%,罚款100元,记6分;超速50%未达80%的,罚款5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80%以上的,罚款15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