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土地新政打击"囤地" 开发商急忙卖地赚差价
- 发布时间:01-16 08:45
土地新政打击“囤地” 开发商急忙卖地赚差价
业界普遍认为,防囤地新政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为天价圈地热潮降温,促使开发商拿地后加速开发,有效增加市场上的住宅供应。摄影/周晓东
国务院1月7日、1月8日两次下发通知,开启了2008年房地产调控的序幕。业内人士指出,这次调控紧扣土地源头,若执行彻底,将会对实行“圈地”政策的开发商造成很大影响。
这并不仅仅是猜测。国务院相关通知下发的第二天,上海、深圳及香港特区三地股市的地产股普遍下挫,其中,沪深两市73家地产股除7家停牌外,有58家股价出现下跌,截至当天收盘,地产板块整体跌幅达到2.52%,有近七成跌幅超过3%。“由于上市房企近期囤积土地现象明显,这个政策的出台会使大的上市房企受到明显冲击。”一位金融投资人士告诉上海证券报。
此外,中小开发商同样不能幸免。“近期有转让意向的项目开始逐日增多。”一名土地掮客透露,这些早期协议出让的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开发搁浅,眼看着土地政策愈加严厉,有些中小开发商开始试图转让。“如果运气好,有下家愿意接手,说不定反而因此赚个差价走人。不然,一旦被政府没收,就只能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实,在国务院相关通知正式出台之前,国土资源部已在2007年9月发布过《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已提出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随之而来的,便是全国各地展开的闲置土地清理活动。如北京市首批被红牌撤销的8宗项目,多属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规定要求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3个延迟开工建设的项目予以曝光,同时公开宣布将在两年内完成对207宗涉嫌闲置土地的处理;而在上海,则明确将根据相关规划,将整理存量土地摆上重要位置。
{$Page$} 但与之相比,国务院相关通知的措词和态度表现得更为严厉,不仅在对闲置土地的处置问题上省略了“原则上”三个字,并提出对于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同时,还要求金融机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开发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一线城市对闲置土地的盘查频率其实不低,已经有‘阵线过长’的企业资金吃紧。如果再进一步加强的话,连大型房企都会受到影响。”一名知情人士认为,对于讲究资金滚动利用的房企来说,“囤地”很容易成为一把双刃剑。据他透露,在由于囤地导致资金链明显绷紧的房企之中,不乏在国内大有名头的房地产企业。
尽管如此,也有一些实力充沛、尚未受到“囤地”之累的企业在谋势而动。“自国务院有关通知出台之后,我们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兴趣,开始从一手土地市场转向二手土地市场,关注度明显加大。”一外资房产投资负责人坦言。在他看来,随着土地、金融双向挤压力度的增强,更多原本由中小型开发商持有的存量土地将会被“逼”向市场。“这是乘隙收购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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