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今年出让土地成交超250亿 成交地块56个
- 发布时间:12-29 09:30
今年出让土地成交超250亿
12月21日,随着同安T2007G05、T2007G06地块的流拍,厦门今年的土地出让正式宣告结束。
据<A href="http://www.xmhouse.com/" target=_blank>厦门房地产联合网统计显示,2007年厦门全市共出让土地面积363.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75.31万平方米,总成交金额达253.58亿元。
今年厦门投入市场并成交的地块共有56个,其中,居住用途的地块为26个,主要集中在集美区和同安区两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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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面调高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囤地成本将大大提高
今后,开发商囤地成本将大大提高。厦门市政府近日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宣布全面调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对外企也将首次开征。
《办法》把厦门的土地标准分为五个等级,最低税额仍然保持为4元/平方米,但最高税额则调整为25元/平方米。而在《办法》出台之前,厦门只按每平方米4元、5元、6元三个土地等级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体现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公平,《办法》首次把外资企业纳入了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并且适用统一的税额。
《办法》也明确了七类可以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类型,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但高尔夫球场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 (东南早报 林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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