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多数网站没有团购房产资格 消费者须小心甄别
- 发布时间:01-21 09:01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大部分网络媒体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房地产经纪资质,不能承接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因此不能收取费用。同时提醒大家, 一些网络媒体承接商品房团购业务存在着违规行为,消费者一定要小心甄别。
在厦门,几乎每个周末都有网络媒体组织看房直通车、商品房团购业务。要提醒消费者,其中有风险,团购商品房需谨慎。近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约谈了厦门市涉及商品房团购的部分网络媒体。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指出一些网络媒体承接商品房团购业务存在着违规行为,要求团购网站整改违规操作。同时表示,近期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商品房预售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多数网站没有资质
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大部分网络媒体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房地产经纪资质,不能承接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因此不能收取费用。任何机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都不得从事包括团购在内的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
其次,部分网络媒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预售广告,引导消费者办理团购,办理VIP卡,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中也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并出具委托书。
消费者向网络媒体所缴纳的信息咨询费、服务费、订金或房款等没有保障,存在退款难,甚至会被引发卷款而逃等风险。
违规预售将受处罚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预售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已收取的预售款1%以下的罚款。
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理人未向买受人明示法定事项的,由预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没有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预售商品房的,由预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购买前先认清资质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可从两方面评判房产团购是否合法。
首先看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楼盘只有立项、设计、建设、进度等各方面符合法定规定,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有些项目还未达到可以销售的条件,一旦购买了这样的房产,万一开发商资金不够,房子建不完,购房者面临的风险就很大。
其次,网络媒体一旦收取费用,就带有中介服务性质。购房者一定要认清举办团购的网媒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