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门营改增首笔税款入库 两种方式报税方便纳税人
- 发布时间:12-02 11:26
  昨日凌晨零时许,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三巨通运(厦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厦门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顺利提交了全市首张“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并通过自助终端开出首张“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完税凭证,这意味着我市首笔“营改增”纳税人申报税款已成功入库。
“三巨通运”摘得首单
“从11月1日零时顺利开具发票,到12月1日零时许成功完成首笔纳税申报,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标志着厦门‘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已初步完成,试点工作进入平稳推进阶段。”厦门市国税局局长李华泽说。
昨日是厦门“营改增”试点首个纳税申报日。零点刚过,在灯火通明的厦门市国税局办税大厅内,三巨通运(厦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小赖在厦门国税办税大厅自助终端,顺利提交了厦门首张“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税务部门、国库、银行同步实时扣款,成功入库了首笔税款。
6074张货运发票网上认证
厦门市国税局局长李华泽告诉记者,“营改增”试点应该让纳税人以最少的办税成本,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让试点企业实实在在体会到税制改革的好处。为此,厦门国税组织相关人员加班加点一个多月,在做好总局统一推行的综合征管、货运发票等系统调试的基础上,积极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沟通,在12月申报期之前,完成了全部网上认证、网上申报等系统的开发、测试工作,并且成功推出货运发票网上认证新系统。该系统不绑定任何扫描仪,提供无客户端软件供企业免费使用,大大减少了企业办税成本。目前已有6074张货运发票顺利通过网上认证。
  两种方式报税方便纳税人
“申报期内,厦门国税将提供柜台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服务渠道,以方便纳税人。”李华泽表示,为了让纳税人尽快熟悉“营改增”的申报流程,厦门国税在11月中旬组织试点纳税人进行了超过20场的申报模拟培训,设置专岗、专人利用电话和QQ远程辅导解答“营改增”疑难问题,并在本报集中刊登了纳税人申报表的权威解读。在全市各办税厅,国税部门也都设立了随时待命的应急处置小组,随时处置企业遇到的相关问题。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有6297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完成了税务、国库、银行三方协议验证工作,总体完成率达到94%。
【提醒】
■因遇双休日,我市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期将顺延到17日。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尽早申报,避免纳税申报集中于某一时间段。
■在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税率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同步】
“营改增”试点扩至津浙鄂
2013年将选择部分行业全国试点
新华社电 12月1日,我国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是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的。
今年1月1日,我国上海市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9月1日,北京市启动试点;10月1日,江苏省和安徽省加入试点梯队;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和深圳市试点也如期启动,这些省市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为71万户。
截至目前,天津市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34853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3799户,小规模纳税人21054户;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10459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37户,小规模纳税人93253户;湖北省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3366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745户,小规模纳税人29917户;宁波市确认纳入试点的纳税人1641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633户,小规模纳税人12785户。
税务总局表示,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已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涉及的经济区域包括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经济区。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下一步改革在全国推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改革部署,2013年,“营改增”在多地试点的基础上将选择部分行业全国试点,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今后,将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