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央拨款助推我市海洋经济 首批补助9000万元
- 发布时间:11-27 08:48
  我市发展海洋经济有了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重磅资金扶持。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近日下达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首批补助资金9000万元,市本级财政明年起也将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专项资金。
中央下达首批补助资金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近日下达《关于批复福建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的复函》,原则同意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下达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补助资金9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据市财政局农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下达的这笔资金主要统筹用于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批复我市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中的成果转化类和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重点项目。我市正组织到相关企业调研,抓紧研究完善相关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章,确保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市财政每年不低于1亿元
我市发展海洋经济有天然优势和巨大潜力。据相关部门统计,2011年,全市海洋经济增加值284亿元,比增15.2%,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1.2%,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加快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争当海西海洋经济龙头,市委、市政府不久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现有各类涉海专项资金,规定从明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集中扶持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科技攻关、公共平台建设和海洋经济龙头企业发展。
5000万建海洋研究中心
据了解,为加快筹建“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市财政今年还先行安排启动资金5000万元,用于设立南方海洋研究中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化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扶持,积极引导金融及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我市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过各方努力,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已于11月2日挂牌成立。
为做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对全市海洋经济产业进行摸底,调研产业发展难题,我市也已成立厦门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机构,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系统,有效提高全市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能力,加强对海洋经济的指导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