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征集民资与财政共设创投基金 与政府一起做投资
- 发布时间:10-31 09:08
  社会资本将可参股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参与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先进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以及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记者从厦门中小在线获悉,市发改委、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征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组建2013年财政资金参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募集社会资本组建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
据了解,基金主要用于投资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先进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以及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每只参股基金总体规模应不低于2.5亿元,其中社会融资不低于1.5亿元,中央财政出资0.5亿元,市政府等比例出资0.5亿元。
有意申请的机构可于1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透露,基金投向具体领域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投资于厦门地区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规模的50%;投资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除中央和市政府出资方以外的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多于3个(含)、不超过15个(含),且除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外的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根据要求,申请机构必须是在厦已经注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为管理申报基金拟设立新的管理公司的申请机构,并承诺基金方案向国家正式申报前在厦门完成基金管理机构的工商注册;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一定的资金募集能力,并承诺基金管理机构在参股基金中出资,且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允许市政府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在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中出资且占比不低于10%,履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权利。(记者 樊娟)